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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后来的日子里,我想民泽是有些喜欢我的。每次在吧台结账,他都会把余下的零钱递给我,要我“去买点零食吃”,开始我是不要的,见他看我的目光里有怜爱,像父亲对一个孩子的心疼。我就放心地接了,真的拿去和姐妹们买东西吃。
后来民泽问我想不想换个地方做事,我的心高兴得像春天的花一样鲜艳,我说只要能离开这个地方,要我去哪里都行。不知道为什么,我从来没有怀疑过,这个其实并不熟悉的男人。
我在老板娘一贯的骂声里走近她,要她把当月的工资给我。临出门时,她说,看你被人家骗了怎么办。
民泽给我介绍了另一家餐厅,只是这家餐厅生意更好。我们每天六点钟就得起床,一直忙到晚上九十点钟。冲完凉,没有力气洗衣服,没有力气想多的问题,倒头就睡着了。新老板对我很好,因为民泽是当地的一位干部,经常可以给餐厅带来些生意。
每次民泽去吃饭,再累,我的心都是快乐的。我不懂什么是喜欢,什么是爱。也许这些都不是。我只是快乐而已,像看到了自己的一个乡亲和熟人。
我拿自己感谢他
我喜欢与民泽分享我的快乐。他来吃饭,我高兴地告诉他,我发工资了。他问,发了多少?“四百!”他嘱咐我去银行把钱存起来,我说那我不用啊。民泽说,“你要用钱,我再给你。”
我渐渐喜欢有民泽在身边的日子,渐渐喜欢他给我的那些小照顾。他并不给我很多钱,给我两百元,问我够不够。我说够了。那一刻,他就像我的亲人。
餐厅生意太好,我累得直不起腰。十七岁是个贪睡的年龄,冬天每天凌晨起床,这成了我的酷刑。手泡在水里洗菜,冷水像针,根根扎在我的手背手心。
我告诉民泽,我不想做了。民泽看着我冻坏的双手,说好吧。我抬起头看他,看到他眼里对我小小的骄宠。
他为我租了房子。给我钱,让我去买了些日常生活用品。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小窝。我的快乐无以复加。
我从此再也不用起早床,再也不用从早忙到晚,再也不用谨小慎微,看老板脸色。我自由地呆在家里,看书睡觉,过神仙一般的日子。民泽每天下午都会过来坐坐,仅仅是坐坐而已。我们都有点心照不宣。只是,有时聊得开心了,他会伸过手来,拉我到他怀里。
我想我还是没有真正喜欢民泽,我可以享受他给我的物质生活,却不能接受他的肌肤之亲。
民泽每天早上很忙。下午六点钟要准点回家。这是他给自己的规定,也是他多年的习惯。我想,如果没有我,民泽应该是个好男人。
大概三个月后,我看着民泽,忽然有些于心不忍。他对我这么好,不要我做事,却给钱我花,还帮我寄钱给乡下的父母。而且,他从不强迫我做不喜欢做的事情。只要我不愿意,他就会说,好吧。那是我喜欢的两个字。
十七年的岁月里,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。那天下午,我把自己给了民泽,我以身体当礼物,感谢了这个可以当我父亲的男人。
他的帮助也是伤
我不是处女。
我在民泽的沉默里看到惊讶……
来武汉打工前,我在离家乡不远的一个小镇上打过工,也是做餐厅服务员。老板也是对夫妇。我们一起去打工的有三个女孩。一个月到了,老板却不给工资我们。两个月后,老板还是说效益不好不能发工资。眼看手里的钱用完了,我们想回家,却没有路费。老板也不让我们给家里打电话。他要我们全听他的,他介绍我们赚钱。我们不懂他们的目的,更不知道怎么反抗。只有听天由命。
三个女孩里,有一个叫珍珍的女孩先妥协了。我们知道珍珍干的事情后,第二天老板来做我和另一个女孩的工作,我们就死活不肯。老板说,珍珍的工资都到手了,我看你们还能犟到哪一天!
十多天过去了,我们每天吃了睡睡了吃,无聊透顶。老板看得很紧,我们无法和外面取得任何联系。最后我和那女孩同时崩溃,答应老板,做了和珍珍一样的事情。
那个男人临走时对我说:“你们老板太心黑。”他好心地拿出四百元钱偷偷塞给我。就因为这四百元钱,我不恨这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,我甚至是感谢他的。没有他给我的那四百元钱,我逃不回家。
我断断续续地说完这些,民泽抱紧我。他说我是个可怜的孩子。我眼里有泪,低头看到的却是民泽已经开始衰老的脖子,我想,难道你我这样不也是伤害吗?你帮助我们,不管当初是什么原因,什么目的,最后都会从我们这里得到更多、更好的东西。因为我们太知道知恩图报,而我们又无以回报,我们没有别的,只有身体和青春。我们惟有用昂贵的青春换来了廉价的温饱……
我哭得很凶,民泽哪里懂,他以为我为“处女之伤”在伤心,他哪里知道,对我温情脉脉的他,其实也是对我青春的一个重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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